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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一、平城区某养生馆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4年5月24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宣称 “专门解决动脉硬化问题”“保护神经细胞免受损伤”“减少血栓形成,修复血管壁”“阿克虾油专门解决动脉硬化问题”等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大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30100元。

二、大同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4年7月30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门店招牌、室内玻璃、维修工具、工人服装上印有“奔驰”、“”等字样标识。经查,当事人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大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6050元,处罚款30000元。

三、平城区某生活超市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食品案

2024年1月25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超市卖场货架上陈列独立包装红糖、红糖块,红糖标签标注的保质期为2025-01-21,红糖块标签标注的保质期为2023-09-02。供货商提供的检验报告显示,红糖保质期为2024年09月15日,红糖块保质期为2024年03月28日,当事人销售的红糖、红糖块保质期与检验报告日期不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大同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997.63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平城区某药店违规展示处方药信息案

2024年3月29日,依据网络监测的违法线索,大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天猫网”店铺经营加味龟龄集酒、草木犀流浸液片、神曲消食口服液等多种药品,违规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信息。2024年4月1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整改后复查,现场发现其仍在主页面上展示银杏叶提取物、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圣邦杰)、阿卡波糖片、加味龟龄集酒、硝苯地平缓释片等多种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等信息,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50000元。

五、平城区某美容用品店销售不合格化妆品和不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4年4月5日,当事人销往沁源县某日化店的唯迪娅海藻保湿面膜,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为菌落总数超标,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大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批次面膜的进销记录和检验报告且不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大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50元并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山西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2024年3月5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其印制的《会员章程》中规定“会员卡一经办理,不得停卡及退卡”、“因经营管理需要,俱乐部有权调整、增减部分项目,更改卡种卡价,该行为不视为违约,且在店内公示后即视为通知,无需另行报告给会员个人”、“公司对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有最终解释权”、“俱乐部有权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且修改后的条款自通知会员或在俱乐部显著位置公示后,即对全体会员产生约束力”,其行为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同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云冈区某日化经营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2024年10月30日,云冈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雅诗兰黛新净莹雅诗兰黛柔洁面乳”标签上未标注限期使用日期,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云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做出没收违法所得959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大同市某大药房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2024年4月30日,广灵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的ACS-30电子计价秤,用于销售中药及中药饮片称重贸易结算,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即予以使用。当事人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广灵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处罚款500元。

九、平城区某物业服务公司超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案

2020年至2023年期间,当事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11个子母停车位按2个车位收费,按照《大同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规定,独立停车服务费60-100元/辆·月,当地发改部门核定当事人的收费标准为75元/辆·月,每年900元/辆,两辆车每年应收1800元,当事人实际收取费用平均为1966元/辆,共计多收停车服务费7304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7304元,处罚款7304元。

十、云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化解预付式消费案

2024年12月,钱某向云冈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在某酒店预定了10桌宴席,由于特殊原因宴席无法按期举办,经与酒店协商无果,遂投诉求助,要求酒店退还预交的3000元定金。经查,当事人与钱某签订的《宴席预定合同书》中,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字体未加粗或单独告知,其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酒店退还钱某3000元定金。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云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及时修正合同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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